一、招商管理 1、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 在营销副总领导下,由招商部部长、招商主管和招商员组成,相关职能部室协助,按管理权限分工负责公司招商工作。 招商部部长负责对招商员招商主管和招商员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工作作风等进行检查考核。 营销副总负责审批被招商户的进驻资格,招商部部长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室对被招商户质量、经营品类和经营实力进行考核,对物价、计量、商标、陈列及卫生进行检查。 招商主管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与商户签订安全责任书,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协助有关部室对被招商户进行安全检查,特备是防火、防盗、防汛检查。 招商部负责招商时商户资料的审核及各种合同、协议签订,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等资料的登记与存档。 二、招商标准(条件) 1、被招商户要认真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开展各项活动。对违反管理制度的商户,公司有权提出终止协议。 2、被招商户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已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3、被招商户所经营的饰品必须是符合国家计量、质检、卫生标准,实现三包(包修、包退、包换)的合格产品,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 4、招商合作期限暂定为x年至x年,到期后根据销售与合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三、招商审批规定 1、招商工作要以招商标准为基础,突出品牌、优质新潮系列的经营方针,择优招商。 2、公司按照不重复招商和申报在先的原则进行严格筛选。 3、凡符合招商标准的企业,须先书面申请,与公司签订协议书,并将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审批表、质量认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交公司审批,经审核合格后,再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