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认真履行综治成员单位职责,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经局党组研究,特制定如下创建“平安系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平安系统”建设目标,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分工和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动员本单位各方面力量,认真落实综治和平安创建各项措施,以争创市“平安系统”创建先进单位为动力,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努力管好自己的人,保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确保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政治稳定和内部安全、和谐、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立足在开展“平安系统”创建活动中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职能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司法行政系统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其工作目标如下: 1、做到四无,无重大刑事犯罪;无重大治安案件和矛盾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火灾和交通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和干部职工家属进京赴省上访事件发生;
2、确保司法行政业务进一步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位居前列;
3、做到四好,防范队伍好,防范措施好,安全设施好,治安秩序好。
三、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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