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最小的生产和工作单位,是企业各项工作的落脚点;班组单位虽小,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班组长是班组的组织管理者,又是生产者。其工作职能和自身素质直接影响着整个班组的工作质量和安全基础。选好、用好班组长,是大力推进煤矿班组建设的重要环节和前提条件。 为培养了一大批扎根矿山、埋头苦干、勤于学习、善于管理的优秀班组长,是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强化现场管理的关键环节,是扎煤公司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班组长的任职条件
第一条 班组长任职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原则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优先); 2、从事本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3、熟悉掌握本行业、本岗位的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具有较高的本岗位职业技能; 4、政治素质好、道德修养好,工作责任心强,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和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第二章 班组长的选拔与任免
第二条 班组长的选拔,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组织任命;一种是由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条 由组织任命的班组长产生的程序: 1、由队(段)、车间行政负责人提名; 2、党支部进行考察; 3、考察合格后,队(段)、车间负责人在班前会上宣布; 4、报人资部门备案。 第四条 民主选举班组长产生的程序 1、由本人自荐或他人推荐; 2、由队(段)、车间党支部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考察; 3、考察合格后,队(段)、车间党政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候选人; 4、多个候选人的,可通过竞岗演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