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是大港油田南部油区文学协会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本协会全称“大港油田南部油区文学协会”。 第三条 本协会为群众性业余组织,经第三采油厂党委批准成立,并接受党群工作部领导和管理,遵守油田公司、采油厂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 宗旨和目的
第四条 协会宗旨:立足南部油区,愉悦员工身心,为热爱文学的员工和家属服务,增进各单位间的团结,促进和谐油区建设。 第五条 协会目的:为热爱文学的员工和家属提供一个展现个性风采的平台,丰富、活跃南部油区精神文化生活;培养会员文学爱好,激发文学热情,提高会员文学欣赏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以文会友,开阔视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联络人每单位一名。 第七条 会长职责:统观全局,协调本协会与各级文学媒体、其他协会的关系,加强联系交流。 第八条 副会长职责:二位副会长互为平行、替代关系,协助会长做好日常事务和各方面工作,并具体负责协会大型活动的计划拟定、管理与组织工作,协调联络人之间的相关事务。
第四章 会员的管理
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 (一)享有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三)会员的作品,有上投和向外部媒体推荐的优先权。 (四)对协会的工作有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