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早日实现创xx市一流初中的奋斗目标,我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将进一步规范教师考勤管理,完善考勤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请假规定 1、病假手续:教职工有病请假者,需填写请假条,按请假时间长短和管理权限到相关领导处办理请假手续,领导批准签字后生效,由请假人及时将假条送交行政办公室存档备案,批准人要妥善安排好请假人的工作。 请假两天以上一个月以内,需有县(中)医院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由校长批准;请假一个月以上的,需有教育局定点医疗机构(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县医院、中医院<如遇危难险重病情,需转院治疗者,可到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救治>)的证明,并经校长签字且签注休息起始日期后,报教育局人事股审批、备案,经批准后方可进入休假,校长见到教育局准假批复方可准许离校休假(如遇突发事件,可先准假,但必须五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请假所需相关材料:个人请假申请、医生诊断证明、病历、化验单、购买药品的相关票据、住院证明、转院证明等。 2、事假手续:教职工请事假,本人要事先申明请假理由,填写请假条,按请假时间长短和管理权限到相关领导处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并将工作安排交接好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期满返回工作岗位要及时销假。请假两天以上一个月以内,由校长批准;超过一个月者,写出书面申请经校长签字并注明请假起始时间后,带上请假申请,报教育局审批、备案。 3、产假(流产、节育)手续:女教职工请产假,需写出书面申请,经校长签字并签注休息起始日期,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批,属难产的须出具接生时所在医疗机构出具的难产证明。女教职工因怀孕流产或节育需休假的依照产假审批手续办理。 女教职工产假的期限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