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良好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机关工作制度。 一、工作纪律 1、全体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对外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严禁语言粗鲁、态度蛮横等不文明行为。 2、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始善终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处理公务认真负责、立说立行,对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对责任心不强,消极怠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且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经党委会研究,予以调整职务和岗位。 3、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恪尽职守。对拒不服从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工作安排,并导致工作贻误的,经党委会研究,视情节予以处罚或处分。 4、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严禁泄露工作秘密。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工作影响的,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或政纪处分。 5、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本职业务无关的活动。工作人员之间要相互尊重,团结协作,爱岗敬业,严禁吵架、斗殴。 6、全体干部要确保通讯畅通,并向党政办报告联系方式,如需更换电话号码应及时报党政办。 7、衣着整洁得体,不穿奇装异服,严禁穿超短裙、短裤、拖鞋上班。违反此规定者,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8、办公坐姿端正,严禁办公时间在办公室倚、躺、卧等现象。 9、严禁工作时间串岗、聊天,禁止使用电脑玩游戏、聊天、看电影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严禁使用办公电话办理私人业务及聊天,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 10、各工作人员下班后,要自觉关闭门窗,关闭空调、风扇、日光灯、电脑等电器的电源。 二、考勤制度 1、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