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中队职责
一、履行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一)做好事故预防基础工作 1.自觉主动依靠管辖区乡镇政府,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积极落实上级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和要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2.定期研究分析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向管辖区乡镇政府和主管公安机关及其交警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组织开展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整改或消除隐患的建议,及时报告管辖区乡镇政府和主管公安机关,并通知隐患整政或消除责任部门、单位。 4.加强管辖区车辆和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建立车辆和机动车驾驶人档案。排查管辖区无牌无证车辆和机动车驾驶人,并引导、督促办理相关牌证。 (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1.在管辖区内指挥疏导交通,开展日常道路巡查,纠正和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公安交警部门的名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并按照规定予以记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2.先期对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固定证据,并及时通知或移交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3.对通过管辖区的运输剧毒化学品车辆实施路面监管。 (三)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