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物资采购供应管理,推进公开采购,保障有效供给,依据《中国行业xx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实施细则》(物资〔2024〕222号)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分公司生产经营和工程建设所需物资的采购供应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物资采购是指从采购计划(采购立项)或采购方案编制开始,经履行一定程序,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物资的行为。 第四条 本办法中的物资供应是指依照签订的购销合同,有计划地组织将所需物资及时、安全送达的过程。 第五条 物资采购坚持依法合规、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大力推行集中采购,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开放市场引入竞争,强化过程控制,实现阳光采购;坚持同等条件下局集团公司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优先采购原则,促进局集团公司内部企业健康良性发展。 第二章 采购供应职责 第六条 营销管理部是公司物资采购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局集团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二)负责提报或审核业务部门、子分公司提报的技术改造、大修、安全生产费等项目投资计划,组织采购方案审核。 (三)负责组织开展供应商信用评价,执行国铁集团、局集团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 (四)负责组织调查处理收到的物资采购异议。 (五)负责组织推荐符合评标资格的人员参与由局集团公司组织的物资采购项目评标工作。 (六)负责建立物资采购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与纪委共同组织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