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力度,充分调动全市上下农业招商引资上项目的积极性,加快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4年度农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办、市城市工业区、市经济开发区、商务局及农口部门。 二、考核内容 农业产业化龙头及投资规模大、拉动作用强的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具体认定标准:1.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农、副产品初、深加工项目。2.肉牛存栏规模达500头以上,肉羊存栏规模达1000只以上的养殖项目。3.成方连片设施蔬菜面达200亩以上规模的种植项目。4.连片新建果园(包括花卉、苗木)面积达500亩以上规模的种植项目。 三、考核目标任务 2014年全市共引进农业项目26个,其中,亿元以上6个,8000万元以上2个,5000万元以上12个,3000万元以上6个。详见附表。 四、考核时限 农业项招商引资考核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五、评定标准及计分方法 农业项目招商引资实行基础分加奖励分考核制。具体计分方法如下: (一)基础分(100分) 当年签约,并如期开工建设达到协议进度的项目,按100%计分。 当年签约,当年建成投产的项目,按200%计分。 只签约,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按30%计分。 (二)奖励分 1.对只完成签约的项目。 每多签约1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项目,计10分;每多签约1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项目,计15分;每多签约1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8000万元以上(含8000万元)项目,计20分;每多签约1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达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