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市政府某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有效推进市政府某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2018年重要任务分工安排,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xx副局长:负责市政府某局日常工作。负责局办公室、政管科、监察室目标考核工作,对内对外宣传信息工作;人事财务、联审代办和行权监管工作;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安全稳定、党建、工会和群团工作。分管办公室、联审和代办科。xx副主任:负责效能办日常工作,全市效能目标考核、局机关信访投诉、效能问责、网络建设运管工作。分管行政效能监督科、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监管科、电子政务网络信息管理科。xx副主任: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服务大厅管理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大厅服务中心。 二、责任对象 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责任对象为市政府某局办公室、联审代办科、政策法规科、效能监督科、网管科、行权科、大厅服务中心负责人。 三、年度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市政府某局党建工作要点》、《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任务分工》分解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责任内容 (一)落实分管责任。 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纪委和市政府某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党组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组织和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工作。明确落实分管科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签字背书”,每半年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