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司所属党组织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铁建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党内法规及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权责统一、失责必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为企业做强做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第三条 建立上级党组织履行领导、指导和督导责任,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承担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党委组织部门等党建工作责任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形成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党建工作机制。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四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具体负责本企业党的建设,坚持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加强对企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企业贯彻执行;落实上级党委工作要求。 (二)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三)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四)履行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