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建设法治政府、高效政府、服务型政府、廉洁政府,切实加强文化执法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依法实施执法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查对象、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三条 坚持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稳步推进的原则,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除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对被检对象实施的检查,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随机抽查。 第四条 成立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全体执法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执法监督教育科,负责做好“一单两库一细则”等相关工作,即:清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和年度计划;负责做好结果运用、信息公开和共享等工作。稽查队做好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过程留痕、档案管理等工作。其他科室根据任务分工开展具体工作。 第五条 建立统一的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对文化行政执法事项实现全面覆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依据行政权力清单做动态管理。清单主要包含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结果公示方式等内容。执法按照相对应的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事项,在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并依据行政权力清单做动态管理。 第六条 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局机关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工作人员构成,所有随机抽查事项共用一个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第七条 被抽查对象名录库涵盖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