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推进基层工会工作群众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增强基层工会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省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员评家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工人运动的时代主题,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坚持“依靠会员职工办会”的根本指导方针,真正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把广大工会干部锤炼成为听党话、跟党走、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 第三条 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之家建设,应同时建立健全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以下简称会员评家)制度。 基层工会主要是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工会组织(含区域性或行业性工会组织)。
第二章 会员评家遵循的原则
第四条 会员评家工作要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议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依靠职工群众,突出职工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会员职工参与工会活动的热情,增强基层工会的生机和活力,把职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职工之家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将职工群众的诉求和愿望作为职工之家建设和基层工会工作的努力方向,夯实工会工作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