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卫生局:
申请人汪xx,男,现年36岁,汉族,已婚,籍贯XX,家住XX城中复兴巷15—17号,中西医结合专科毕业,在XX市举办和从事个体医疗门诊达13年,系中华特色医药协会会员、中国针灸协会会员,身份证号:422220700426xxxx。
本人在自己举办和从事个体医疗门诊的13年中,积累了举办和管理的宝贵经验,锻炼和培养了一支相应的医护人员,配备了一整套与我医疗范围相应的医疗设备,更让我在从医的过程中,边干边学,提高了医德和医技。19xx年xx月,取得了《医师资格证书》;19xx年x月,获得了湖北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专科毕业证书》;19xx年xx月,取得了《中医内科执业证书》;19xx年x月,取得了《湖北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xx年x月,我在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进修,取得了《针灸科进修结业证书》。
由于本人一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医德好,医技高,我在XX城关开办的“xx门诊部”深受广大病友欢迎。为了解除更多的病友痛苦,扩大“xx门诊”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人已在xx区xxxx街xx号依法设立医疗机构,名称暂定为《xxxx门诊部》,医疗范围:中西医结合科、内科、骨伤科和针灸科,我为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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