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乙方:海南xx贸易有限公司
为强化海南市场的拓展与维护,本着平等、互利、整体规划、责任共担之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xx”销售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并保证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产品的经销售商,区域为海南省;渠道为各渠道;乙方不得超出经销商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并处一定的罚款。 二、为维护市场秩序,甲方要求乙方缴纳市场保证金0万元(2010年3月31日之前缴纳后本合同生效),若乙方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没有违反协议精神的行为,甲方应在本协议到期或终止之日起15日内无条件退还给乙方。乙方首单进货不得低于10万元(签订合同后十天内完成首单打款)。 三、产品价款及销售计划:(供价均为到岸价) 1、甲方对乙方供货价 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乙方在经营甲方产品时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最低保护价格销售。原料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甲方有权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以正式的书面通知为准。(见价格表附件) 2、年度经销目标额:2009-2010年度乙方目标经销额660万元。 3、2009-2010年度销售计划分解:(2011年之后的任务另行商议)
四、市场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