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单位、总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彻底纠正部分单位和领导不按程序请销假、单位值班电话无人接听、值班人员脱岗、领导干部擅自安排人员替会、开会迟到、提前离会、单位领导或工作人员通讯联络不畅等现象,切实建立起“责任、有序、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公司上下政令畅通,现就有关工作纪律明确如下: 一、请假纪律 (一)外出请假纪律 1、公司高管层、各部门经理(包括主持工作的副经理)、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公外出(指离开单位或单位所在辖区)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分管领导请假,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再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并及时报综合部备案。 2、总部各部门员工因公外出或因事请假,三天以内的须提前报部门经理批准后再报部门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须报总经理批准,并及时报综合部备案。 3、销假按公司有关请销假制度办理。 (二)会议请假纪律 1、以集团党委、集团公司名义召集的会议以及综合部单独通知的各类会议(包括其他公务活动),无论是文字通知或是短信、电话通知,都必须严格按时按要求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与会的,必须提前请假。 2、公司高管层、各部门经理(包括主持工作的副经理)、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公或因事不能与会或不能参与有关公务活动,须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再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并及时报综合部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