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小学六年级时第一次骑自行车,那时候能勉强放快速度,这就是我的驾驶全速,有一个前提——刹车好使——后刹车特灵敏,前刹车稍不灵敏。 那时候我不知道什么是安全,或者那时候的同龄人安全感都不强,但大部分都怕死。特别是下坡路,我总要幻想人车齐飞表演,可预见幻想事故是人的本能。因为学校总要用事故例子来教育人不要制造事故,可见事故的产生要经过故事里的事故当先预告。 时隔六年,我完全忘记这样漫长的时间里是否让我再次去骑自行车。家里头有的是一台老式永久牌自行车,由于身高不够,我不骑。后来身高有了,却完全丧失骑自行车的欲望。我终于应该是六年再没有骑过自行车。 今年国庆前几天,为打发当天的无聊的晚上时间,跟宿舍几个舍友一起租自行车骑。还能保留骑车的感觉让我很高兴,这是一项多个器官合作的动作,手跟脚始终都重要,按古人言“三天不练手生”,我违背了拥有悠久历史威望的理论,是很大逆不道。理由是我的手还能很好的掌控方向,配合保持平稳性。 我想,长这么大花了18年,得要多少粮食。已经成年,肯定做了很多坏事,没有事也有大逆不道的想法,因为怕死不敢做只能想,比如刚骑自行车时很上瘾,想偷人的车去骑却怕被惩罚。笔者一直不同意部分人的某种想法,比如有人云“志当存高远”时笔者心理总要反驳立得越高死得越难堪。这里的理由是笔者首先想起争夺权力的输家,在古代要砍头诛九族五马分尸,现代也没有什么好下场,既然不允许多杀人,少不了蹲大牢,并且总让民众不知道输家是什么时候出狱。但大部分都是提前出狱,因为人家虽然有钱够养家糊口,但老蹲牢里如何享受生活。所以,提前的理由总是xxx服刑期间积极改造,表现优秀,特给予其减期提前出狱。这当然是笔者的幻想。 光想会让人认为我实在是大幻想家,荒诞。接下来是个确确实实的事。我初中有一同学,牛高马大,耳朵不是马耳朵,眼睛不如牛眼大,眼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