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省、市环保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廉政体系建设,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提高我局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推动环保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加强领导,增强“一把手”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领导班子和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坚持重要工作、重大问题亲自部署安排。把反腐倡廉工作与环保业务工作的实际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二)严格“一岗双责”,确保责任分解落实到位。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制定和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由分管领导与各队、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市局党组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制度,即: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排部署;局长对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党课;主持召开一次汇报会,听取分管领导有关挡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对新任职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有关两个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解决措施。 (三)加强考核监督。加强日常监督,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严格按照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二、加强xx,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