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国家公职人员职业道德失范的案例频频发生。这些事件刺痛了公众的神经,也折射出对国家公职人员加强道德培训的紧迫性。职业道德缺失问题,自有其生存的制度和观念土壤。在对公职人员监督方面我们更多地仍依靠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党政部门,而群众监督仍居于非常弱势的地位,这让部分国家公职人员在面对百姓时心无顾忌,甚至飞扬跋扈。久而久之助长了其官本位意识,权力崇拜和长官意志主导一切,而逐渐与群众脱节。从县民政部门一组数据可以看出,2011年至2013年,我县结婚登记人员有5500对,离婚544对,在离婚人数中大部分是公职人员,对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了损害。2011年中组部印发《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对公务员特别是作为领导干部的公务员进行德的考核,把领导干部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纳入考核体系,这是对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用良好的道德品质为人民服务的一种检验。 因此结合我县实际,特建议县委组织人事部门: 一、对全体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一次职业道德轮训。提倡为人民服务的美德,增强政府部门和公务员队伍的公信力。 二、加强对领导干部品行的考核,坚持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对干部的考核要注重群众公论,对在群众、干部职工中负面影响较大的领导干部应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开领导岗位,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三、健立健全相关考核制度。主要考核干部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突出“德”在干部标准中的优先地位和主导作用,把“德”的考核结果体现到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方面。强化和重塑公务员道德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围绕此问题建立一整套完备的考核监督机制十分重要,一花怒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才是春,在加强领导干部道德的建设上,对德的学习培训和考核“双管齐下”,或是“多管齐下”才会产生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