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监管所(分局)、食品稽查局、药品稽查局、局机关各股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着力解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省、市、县各级政府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xxxx年xx月xx至x日,县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督察小组对局系统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行了专项督促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单位开展的情况。 自县局下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x食药监文[xxxx]xx号)后,大部分单位基本上按照方案的要求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查表报送到局法规股。做得很好的单位有:xxx。但是,也有部分单位不够重视,只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没有真正深入开展,也没有按要求报送工作情况和相关工作表格。 二、存在的问题。 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自上而下,各级都十分重视的工作,虽然各单位都开展了自查自纠,但在督促检查过程中,还是发现存在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执法不规范。很多单位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没有向监管对象出示执法证或没有着统一制式服装执法。 (二)执法不严格。有单位在接到上级交办的事项,没有及时进行调查或超期仍没有汇报结果。同时还存在对投诉人的举报,受理不及时,办理投诉案件超期限。 (三)执法不公正。在督促检查中发现,有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对同一违法行为,处罚结果不一,在自由裁量上太过随意。还有的单位在办案过程中办理人情案、关系案,没有将案件结果按照规定对外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执法不文明。有单位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以高姿态,有色眼对待监管对象,工作没有做到细致、耐心。有的故意提高门槛,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