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本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依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精神,制定本纲要。 一、《**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执行情况 《**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区县、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经过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本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残疾人工作各项业务进展良好。全市18万余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顺利启动,康复服务覆盖面迅速扩大,服务能力得到了快速提升。 特殊教育发展较快,残疾儿童学前入园率达到68%,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75%,中高等学历教育也有新的发展。残疾人培训、就业措施不断落实,建立了一批残疾人培训基地,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镇残疾人就业率达到95%。残疾人文化体育蓬勃发展,残疾人艺术团体的演出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残疾人运动水平在国内名列前茅。全市各居(村)委会建立残疾人协会,社区配备了残疾人工作助理员,基层残疾人工作得到加强。 (二)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社会福利制度已现雏形。城镇和农村“推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随着“推保”、重残养护、智障人士“阳光行动”等工作的全面推进,有1万余名在职和有工作经历的残疾人补办了社会保险,8万多人(次)农村残疾人享受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补助,1.7万余名重残人员享受医疗帮困,1.3万余名重残无业人员参加养老补助。500余名重残人员开始领取养老补助金,724名重残人员在福利机构养护,4700余户“老养残”家庭得到志愿者上门服务,1.1万名智障青年在233个“阳光之家”中参加各类活动,24.27万人(次)残疾人获得辅助器具免费配发。 (三)残疾人社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