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是一种特殊的职业,而相应他的形象也是一种特殊的形象,法官形象的特殊性表现在与国家尊严、人民利益是密不可分的。司法公正是种社会评价,特别是对司法活动的评价,如何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有充分的信心,对司法活动有充足的信赖,而司法公正的最后操作者就是人民法院的法官,所以法官的形象就与司法公正有着必然的联系。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更应重视自己的司法形象,法官时刻都在与当事人接触,法官的形象不公代表自己的个人素质,同时也体现着司法的公正、法律的尊严,在一个法官谈论司法公正的时候,必须首先看看自己的形象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法官形象的好坏也与矛盾纠纷有着相应的联系,一个好的形象有利于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指出:人民法院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在矛盾凸显期,法院一直是矛盾映射和舆论关注的焦点。而司法公正也是一种社会评价,是一种包括诉讼当事人、参与人及其非当事人、非参与人在内的人们对司法活动的评价。因此,要使当事人、参与人和其他人对司法活动有所信赖,要使社会对司法公正性具有充分的信心,而法官的形象如何就关系到这两个方面。当事人、参与人和其他人对法律运用的规律、理论和技术往往缺乏了解,对司法结果公正性的判断有时就只能通过法官的形象来感知和体会。在有些情况下,司法判断和处理是符合法律要求的,但由于法官的形象不当而影响了人们对司法公正性的判断和信赖。而信赖是制度存在和发展的重要精神支撑。因此法官形象与司法公正有着必然的联系,它们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下面浅谈一下法官形象和司法公正的相关联系。 第一,法官形象是一种特殊的形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