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 在此,对我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推进、环保督察案件整改工作中的失误,郑重向县委作深刻检讨。 在扶贫资金使用方面,由于我自身主观上存在脱贫攻坚是书记主抓的错误思想,导致对脱贫攻坚政治任务的认识不深刻、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管理不严格、统筹指挥协调不到位,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管不力,造成2014年和2015年扶贫资金结余251.4万元,扶贫项目没能如期完成,扶贫资金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被省扶贫办问责,给县委县政府抹了黑,造成了十分不好的影响。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方面,因我自身主观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督导不严,导致我县2017年实施的饮水安全工程,到2018年3月15日仍有60个屯未建成达到供水状态,2.6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未得到解决。在2017年12月,省水利厅要求上报工程进度时,由于担心上报未完成会被追责,担心此项工作拖全县的后腿,于是就虚报进度,作出了按完工上报的决定,违背了客观存在的实际,违背了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犯了弄虚作假的严重错误。 在中央环保督察案件整改方面,由于我自身没有真正从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中汲取深刻教训,导致环保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反馈问题没有做到亲自督导、亲自跟踪问效,并举一反三,延伸整改,形成长效机制,造成今年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期间,我县群众反映的环保案件数量仍居高不下,高达xx件,居全市首位,虽然有xx起为重复举报案件,但也暴露出我在抓环保工作中,对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领会不深刻、贯彻不到位的问题,在政府工作中没有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揽,统筹处理好经济社会环境关系,没有切实解决好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生态环境问题,没有让良好生态环境真正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我县良好形象的发力点,导致群众意见很大,举报不断。 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