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深悟透《监察法》 履职尽责担使命 同志们: 今年6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实施后,我和大家一样多次进行了学习。通过学习,认识到《监察法》的修订和实施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有力保证。作为县纪委副书记,我深感责任重大,通过对《监察法》的深入学习,对其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把握。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学习体会。 一、深刻认识《监察法》的重大意义,筑牢法治信仰之基 《监察法》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是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其修订和实施,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法治化新阶段,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首先,《监察法》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法律明确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从法律层面确保了反腐败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体制的最本质特征。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其次,《监察法》实现了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法律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作为立法目的,并将监察对象明确为六大类人员,消除了监督盲区,实现了从“狭义政府”到“广义政府”的监督全覆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在基层工作中,我们要准确把握监察范围,确保公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再次,《监察法》提升了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法律严格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