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涉企执法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既是落实推进机制中的工作调度机制,也是总结前段自查自纠工作,部署集中整治工作的现实需要。刚才XX同志简要通报了整治工作面上的情况,X个单位介绍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XX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我都表示赞同,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在XX讲的基础上,再讲三点意见。 一、正视问题不足,认清形势任务。今年开展的涉企执法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的专项整治之一,其目的是优化营商环境,回应企业反映最集中、强烈的问题。本次专项整治问题导向很鲜明,十分贴近XX区实际。从前期自查自纠情况来看,各单位做了一些工作,但整体靶心向内,查纠的力度还不够。从日常监督和办案中掌握的问题线索和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涉企行政执法、政务服务和刑事司法等方面,投诉举报是不少的,查处的破坏营商环境案例也是存在的,例如,部分XX故意刁难商户,不收好处不收手;还比如,查处的违规违法问题却不告知如何规范而是推荐所谓第三方机构为违规企业整改“了难”“吃商户”的问题;再比如,部分执法人员充当不法经营“保护伞”等问题。很多问题,我们的部门或多或少是知情的,有些也许内部还查处了,但在专项整治的自查自纠环节,大部分单位没有上报发现问题,或许是“家丑不可外扬”;或许是希望外松内紧。但怕就怕听之任之,甚至是纵容默许,在这里,根据摸底发现的情况我再点一点,希望大家正视问题不足,认清我们面临的形势任务。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重视程度有待提高。部分部门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的错误观念。有的单位认为涉企执法专项整治经常开展,能整改的早就整改了,剩下的都是比较隐蔽的、不好整改的,因此缺乏主动作为意识;有的以查处的是临聘人员处理可以“一开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