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机制 依法维权 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年来,我委一直将青少年维权工作作为共青团的一项品牌工作常抓不懈,在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区县、各成员单位的不懈努力,未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禁毒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已经走在了全疆的前列。以下介绍主要做法: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我市于1994年成立了乌鲁木齐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团市委设立了市未保委办公室,由分管市委、市政府领导分别担任未保委主任,副主任、团市委书记任副主任,17家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委员,隶属市政府直接领导。同时,团市委积极指导全市各县区(九区一县)在1996年之前全部建立了未保组织,全面强化了对未成年保护工作的领导,为未保工作全面启动和不断推进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证。为加强维权工作,我们按照未保工作领导机制,积极汇报、主动协调,在全市和各区县也先后成立了乌鲁木齐市优秀维权岗创建活动组委会和区县优秀维权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全市的良好工作格局。为了切实发挥两个领导机构的作用,积极推进未保和维权工作,近年来,市未保委和优秀维权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进一步制订了明确的工作制度,每年制订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意见,每年定期召开总结报告会,并对组成人员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同时对全市未保工作每年进行两次检查,有效保证了各项工作正常开展。2005年我市还专门重新修订了《乌鲁木齐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