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社区综合服务试点工作选址和初步构想汇报 |
【内容提要】强化街道职能,构筑共建格局。依据省《纲要》精神,保障街道一级的管理权限。一是保障街道对城市管理职能部门的统筹协调权;二是保障街道对城市建设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所有城市建设改造项目审批结果应向街道通报,综合验收时,应有街道、社区或居民代表参与。三是社区辖区内的驻区单位在评先评优时,应征求所在社区党组织的意见。 |
为推进我市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建设,做好社区综合服务试点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文[2019]21号)和《关于调整充实2019年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及调整实施重点项目建设竞赛项目的通知》(*委办[2019]178号)精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现将我局负责的“社区综合服务试点的选址和初步构想”汇报如下: 一、城区19个社区的现状分析 我市城区社区3个街道办事处,现有社区19个,(城北8个、城南5个、城东6个)。是由原来城区的25个村(居)于2006年至2010年先后整合而成。当年的社区整合,我市此项工作同**其他县市一样,基本上是没有通过试点取得成熟经验的情况下全面铺开的。由于“先天不足”,遗留下的问题较多。目前的状况是:当年由村(居)整合或村委会直接改制为社区的,如:城北的前进、后垅、棠发洋、东凤,城南的南湖、南郊,城东的阳上、阳中、阳泉等9个社区的日子较为好过,所谓好过,就是说办公用房、社区运转经费、社区干部待遇等开支基本有保障。而其他如:城北的中兴、冠杭、富春、锦阳、城南的莲池、官村、东风,城东的阳春、阳和、广兴等10个由原纯居委员会改制或开发小区新建的社区的办公活动用房、运转经费、社区干部待遇等都捉襟见肘。即使目前日子较好过的从原村委会改制为社区或原村(居)合并的社区,也存在许多深层次的棘手问题,之所以棘手,因为它既有体制的困扰,又有机制的不畅,既有政策的不落实,又有认识的不到位。从整体上来说,社区建设还处在低层次、粗放型的状态,随着社区建设的全面推进,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问题不断呈现,突出表现在: 一是服务活动设施不足,社区基层财力难以保障。由于历史原因和经济欠发达,城市公共设施不足;目前社区虽然暂时都有办公场所,但多数是租借或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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