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文件要求,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通过细化工作责任、狠抓重点难点,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扎实推进各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善党对政法工作领导体系方面 1.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永葆检察队伍忠诚纯洁可靠本色。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干部队伍建设为抓手,主动向县委汇报,与组织部门沟通,把握识人、育人、选人、用人的主动权。二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向县委请示重大案件办理和报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重大案件办理情况等情况。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三重一大”和事关全局问题,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程序进行,发挥院党组在执法司法工作中的领导作用,贯彻落实好党组成员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制度。 2.扎实开展政治轮训,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是按照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大胆探索,创新开办“检察大讲堂”,为全体干警搭建了一个管理规范、运作成熟的xx平台,实现了xx常态化,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过“检察大讲堂”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推动全院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二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xx、“牢记嘱托·奋进**”党建主题教育、“三有”争创活动,从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全体干警三个层面开展政治轮训,进一步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检察干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实践于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