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内控机制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依法行政汇报材料内控机制建设部分
我局将依法行政与反腐倡廉建设相结合,以内控机制建设为抓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重点涉权事项执法环节的监督制约力度,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不断推动了依法行政水平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0年,我局被确定为全市国税系统内控机制建设试点单位,自那时起,我们就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各位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将内控机制建设作为强化依法行政,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措施来抓,在全局上下行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2012年,我们推出并实行“项目负责制”,确定分管局领导、税收风险项目涉及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及科员为项目负责人,具体承担风险项目业务流程梳理,风险点识别、查找与评定,制定防控措施,完善防控制度,组织实施内控等职责,更进一步加强了内控机制建设的组织领导,实现了内控职责的全面覆盖。 (二)深化制度建设。2010年,我们搭建了“塔形结构,层级控制”的内控机制运行模式,制定了《税收执法内控机制监督办法》和《行政管理内控机制监控办法》,编制了《风险防控手册》;2011年,我们对原有重点涉权事项的风险点、风险环节及风险描述进行补充、优化,制定了《内控机制建设管理办法》和《内控机制考核办法》,使我局内控机制体系、内容、流程和制度得到了不断完善;2012年,我们深入巩固前期工作成果,将内控机制建设的着力点放在“抓落实”上,通过推行“项目管理负责制”实现了内控责任的全面覆盖,通过建立“PDCA动态循环运行机制”使内控系统真正有效、高效地运转起来,使重点权力事项的部门内控进入良性的动态循环轨道,切实促进了部门内控与税收业务的有机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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