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4月5日至5月2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xx村、xx村党组织开展了乡村振兴专项巡察。巡察组分别听取了2个村党组织的自查工作报告;查阅档案资料、相关会议记录x余份,走访余户x次,受理群众来电x次、来访x次、来信x封;个别谈话人x次。本轮巡察共发现个问题,其中涉及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x个,涉及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问题x个,涉及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战略举措落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x个,涉及查找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问题x个,涉及强化基层监督促进乡村治理x个。督促立行立改问题x个。提出意见建议x个。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村、xx村党组织在贯彻落实中央乡村振兴工作中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xxx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产业振兴方面。一是集体经济发展思路不清,谋划能力不强。巡察发现,xx村和xx村“两委”班子均未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制定短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两委”干部存在思想保守,对发展集体经济的重要性认识不足。xx村规划的民族手工艺特色产业、扶持的10户农家乐,延展的10户民宿,均未有效实施。二是集体经济缺乏龙头产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空壳化”现象。xx村、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成立之初至今未开展相关工作。xx村乐乐农业观光专业合作社小二楼农家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