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重点车辆源头监管工作以来,我县交警大队按照XX省公安厅《公安交管部门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办法(试行)》,通过严格源头监管工作制度和工作责任机制,强化基础工作,落实监管责任,扎实推进重点车辆监管工作,有效地促进了重点车辆单位主体安全责任的落实,实现了重点车辆无重大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大幅减少的目标。各级领导机关在多次检查指导工作中,对我们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其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标识牌核发和危险物品运输管理工作被省、市推广。现将重点车辆源头监管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严格落实领导监管责任制度。我大队重点车辆监管科,自始至终严格落实组织领导监管责任,全面加强重点车辆源头监管工作。无论是在硬件上,还是软件上,都高标准、高质量要求,始终保持了设施齐全配套、功能整齐化一、办公秩序井然的良好态势。不仅如此,领导成员共深入运输企业督查指导工作21次,帮助企业完善落实规章制度,督促整改交通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12个,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安全形势分析会、工作座谈会等8次,使监管措施从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等做到了保障有力,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车辆单位管理制度。根据辖区客货运输单位的不同情况,我们为12家重点车辆单位建立健全了车辆及驾驶人台帐和驾驶人学习园地,完善了安全教育、车辆例保、交通事故上报、车管业务催办等制度。为使制度台帐规范统一,我们组织重点车辆单位法人、安全责任人交流互动,参观学习取经。并通过现场指导和督促,不断完善重点车辆单位规章制度,做到守规守则,有章可循。实现了重点车辆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全部落实,内部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三)严格落实业务督办工作制度。我们充分运用源头监管系统的资源,及时将车辆检验、保险、提交身体检查证明、换证等事项书面告知车辆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