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院人民陪审员的基本情况 我院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上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之规定,通过推荐和申请、审查、公示、上报审核、提请任命等程序层层筛选,现我院共选任人民陪审员12名,其中男性9人,女性3人,全部为汉族民众,年龄在30岁到50岁之间不等,在职位分布上从普通基层干部到进城务工人员各占若干比例。下一步,我院计划从各个行业和单位中进一步增补人民陪审员26名,并已经向人大部门报送了增补人员名单。 二、我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把选好配强人民陪审员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前提和基础,严格按照《决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市中级法院汇报,密切与区司法局的协调配合,明确选任条件、规范选任程序、创新工作方法,全力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我院人民陪审员队伍呈现如下特点: 1、队伍逐渐壮大。我院现有人民陪审员12人,拟增补26人,达到38人,本院现有法官25人,相当于我院在职法官总数的1.5倍,人民陪审员队伍的不断壮大,有效扩大了群众参与面,确保了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2、陪审员人员组成的结构不断优化。我院陪审员组成情况,既有来自基层街道、社区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也有工作在乡镇机关的负责法制工作的专职基层干部,为社会民意在司法审判中的彰显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年龄和性别比例上也达到了相对均衡,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各年龄段人员的思维特点与社会价值观。 3、陪审员素质不断提高。我院现有的人民陪审员80%以上具有大专以上或本科学历,在增补人员中,更有1名人员系硕士研究生学历。分布在教育、医疗、妇联、街办、水利、证券、供电、等不同行业,具有不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