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和地区纪委的关心指导下,局党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五项内容,坚持“不甩手”、“不松手”、“不缩手”,深刻自查,有效整改,坚定不移“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现将工作做如下报告: 一、明确职责,分级抓好落实 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抓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组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党组书记参加完地区纪检监察会议后,第一时间组织班子成员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就地区纪检会议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传达。春节过后的第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上,将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及地区纪检监察会议精神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党组书记在学习中对相关落实讲话精神进行了解读,提高班子成员增强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的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层层分解责任。自治区xx系统纪检会议后,局党组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就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确定了地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的相关事宜,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并于3月中旬召开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会上,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了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通过逐级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反腐倡廉任务分解量化到各职能科室,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的落实。 三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分包责任。印发《2016年地区工商局党组成员及副调研员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分解》、《2016年xxx地区工商局党组成员及机关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有关领导干部及科室、部门,每项工作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