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在市委的领导下,克己奉公、以身作责,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汇报。
按照市人大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的要求,我在认真学习各项规章规定的基础上,及时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为职工群众谋利益上,经常严格检查自己,做到了不购买、收受下属单位和与其行使权力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落实领导人员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真正在廉洁自律方面带个好头。在日常生活中,我以历史上的一些有识之士为鉴,正确地对待和处理“国计”与“家财”的关系,严格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约法三章”。经常对他们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并提出严格的要求,防止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做违纪违法的事情;防微杜渐,发现他们问题的苗头,及时加以制止和纠正;不徇私情,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向组织报告,绝不袒护。
在分管的工作中,我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首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多次听取分管部门情况汇报,亲自阅批重要信访件,亲自检查下属单位执行责任制的情况。其次,认真做到“三个抓好”,即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抓好分管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再次,对分管部门领导提出“三个必须”,即必须结合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从自己管辖范围、工作性质、业务特点出发,有针对性地制订工作计划,拟定工作步骤,落实工作措施,作出具体安排;必须与各协办单位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责任主体工作到位,确保协办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