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开展以来,中心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举措,坚持边查边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为进一步切实找准“微腐败”问题发生的原因,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中心再次对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落实、制度机制不健全、教育监管不到位、风险防控针对性不强等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进一步夯实“微腐败”问题整改基础。现将中心剖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查找出的主要问题 (一)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通过深刻查摆,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向科室传导的力度还不够到位。对中心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个人要求严格,对科室主体责任的管理还不够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部分科级干部在思想上还认为抓业务是“硬指标”,抓党风廉政是“软任务”,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另一方面,在主体责任清单管理上还不够严格,工作有超时延误的现象。虽然制定了若干规章制度,健全了惩防体系,但具体工作多停留在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观看警示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谈心谈话等常规举措上,对一些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的人和事,没有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存在讲得硬、执行软的现象。 (二)完善制度机制方面 一方面,部分制度的更新完善缺乏延续性。对照市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存在过度强调制度的稳定性,对制度中已经不适用的内容没有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影响制度整体作用的充分发挥;另一方面,制度执行工作责任制还不够完善,纪律执行还不够严格,对纪律和决策的落实情况缺乏比较硬的制度检查,致使有些党员干部自我约束不力,有时不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教育监管方面 一方面,在狠抓中心廉政教育上还不够彻底。党风廉政教育从基础上夯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