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伟大建党精神实践要求 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增添法治亮色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中,首次提出并阐释了伟大建党精神,向全党发出赶赴时代大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号召。新的赶考路上,我们要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精神伟力引领和激励伟大实践,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将把伟大建党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思路举措,为“中国之治”再创新辉煌增添光彩。 一、在服务保障大局中践行伟大建党精神 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把伟大建党精神体现在服务中心、保障大局的具体工作中,体现到助推社会高效能治理上。区司法局将紧紧围绕法治国家建设这个目标、法治政府建设这个重点、法治社会建设这个基础,在服务保障大局中践行伟大建党精神。 一是运用法治化解社会矛盾。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提高市域执法司法效能,把重大矛盾风险防控化解在市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及时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引导群众以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对错的标准,在法治轨道上反映诉求、解决问题。 二是运用法治维护公共安全。建立健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制度机制,维护社会治安良好秩序。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体系,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运用法治推进网络治理。主动适应网络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在“八五”普法期间提升普法针对性,大力推进依法治网,不断健全网络社会综合防控体系,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