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节俭文明过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具体规定精神,严防“节日病”,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或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在机关食堂大吃大喝;严禁收送“红包”礼金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虚开发票套现、私设“小金库”;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庆典等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参与“黄赌毒”等活动。 二、严格教育监督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好落实。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纪律条规,通过多种形式重申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具体规定精神,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