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工作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提升区民族宗教工作水平,推动全区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全区2019年度党建工作(民族宗教)考核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切实维护民宗领域和谐稳定,坚持定量考核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断提升全区民族宗教工作水平。 二、组织领导 区成立民族宗教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区民宗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科室工作人及相关单位人员为成员,结全区党建工作考核,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综合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工作科,具体负责年度考核的组织及其他有关工作。 三、考核评分办法 1.区民族宗教工作考评实行百分制,分为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组织领导、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注重政策法规学习宣传、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和平时工作五个部分,权重分别为10%、20%、10%、40%、20%。对当年承担区民族宗教大项任务的单位给予另外加分,加分和得分总和不超过100%。 2.根据区委党建办统一部署,民族宗教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年终对相关单位民族宗教工作开展集中考评。 3.总分计算:考评得分=绩效评估得分+加分项目得分。 四、考核相关内容 (一)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组织领导(10分) 1. 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学习传达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和研究部署本单位民族宗教工作。 2.民族宗教工作网络机制健全, 落实“三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