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xx工程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以xx函〔x〕x号批复为准。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说明。 1.参加竞争性谈判(以下简称竞争性谈判)的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按规定提交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或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有虚假的,将取消竞争性谈判资格及中选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参加竞争性谈判的申请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异议,须在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项目业主——xx,项目业主收到异议后以电话或书面形式给予答复。 (三)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主要内容。 参加竞争性谈判的申请人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准备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2份,其中正本副本各1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主要内容为: 1.竞争性谈判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3.竞争性谈判承诺函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带原件备查)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带原件备查)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带原件备查) 7.报价函(包括申请函和空白最终报价函) (四)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各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应将申请文件于xx年x月x日x时前,递交至xx。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