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法规知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xx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法规知识宣传月活动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 宣传内容 重点宣传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等,同时要宣传好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原则目的和方法步骤等方面的内容。 二、 方式方法 采取全市联动、分级负责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在《xx报刊》上宣传报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规知识或复查登记工作的有关情况。 2、电视台通过有关栏目就有关民办非企业单位法规知识进行宣传报道。 3、确定x月x日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规知识集中宣传日。市区及各乡镇(街道)在主要街道悬挂横幅标语,村(居)委会利用墙(板)报,橱窗刊登和政策问答。横幅悬挂2天以上。 4、印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宣传材料,发至各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在宣传栏中张贴。 5、在《xx报刊》公告已经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6、由民政局牵头组织一次民办非企业单位法规知识专场文艺晚会。 三、 组织领导 搞好这次宣传月活动,对于切实搞好民办非企业单位统一归口登记管理,进一步推动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的开展,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各乡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