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水平、案件质量效率、法院和法官形象以及服务大局、维护稳定、增进和谐、保障民生都有着密切的联系,也是衡量一个法院领导班子是否有战斗力的重要标志,所以必须竭尽全力做好这项工作。 一、我院三年来受理涉法涉诉案件的基本情况 2008年,我院共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54件,2009年共受理30件,2010年1月至10月共受理17件,呈逐年下降的趋势。案件的类型主要有五种:一是诉讼程序终结,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而上访;二是判决生效后长期未得到执行而上访;三是司法程序尚未终结就上访;四是案件处理错误而上访;五是当事人无理纠缠而上访。 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生的原因分析 引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法院方面的原因,二是信访人方面的原因,三是执法环境方面的原因。 从法院方面看,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少数案件裁判不当引发上访。二是“执行难”引发上访。三是执行队伍素质不高、方法简单粗暴引发上访。 从信访人方面看,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部分信访人文化水平低,对法律理解有偏差。对案件的处理程序不了解,把自己举证不能、诉讼决策失误、不当行使诉讼权利、不积极履行诉讼义务导致的不利诉讼结果,视为司法不公,上访不止。二是部分上访人思想认识错误。认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费时费力费钱又承担较大风险,不如通过上访引起领导重视给予解决来得快且省时省力省钱。还认为上访的机关级别越高,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产生诉讼不如上访、当地上访不如赴省、赴京上访的错误认识。 从执法环境方面看,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下降。部分当事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甚至公然暴力抗法,屡屡挑战司法权威。二是一些机关或领导对少数信访人的不合理要求做出妥协让步,通过经济补助息事宁人,助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