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涉法信访中,涉执信访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而且有增多趋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法院的正常工作和审判、执行程序,因此,如何预防和减少涉执信访案件的发生,也就成了人民法院司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下面,笔者结合长年的执行工作实践,从分析涉执信访形成的原因着手,探讨解决和预防涉执信访的有效途径。 一、涉执信访的形成原因 涉执信访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人民法院执行不力导致当事人上访,又有当事人不正确或恶意信访心态以及社会环境影响所形成的原因等,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方面: (一)案件执结率低是造成涉执信访的主要原因。大家知道,近几年来,由于各种原因致使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缓解。而形成“执行难”这一说法,正是由于执行效果不好,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甚至有一种说法叫“胜了官司输了钱”。因此,在案件长期得不到执行的情况下,很容易引发部分当事人走信访之路。 (二)案外人异议处理不当而引发上访。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对被执行人采取相关执行措施时,有可能涉及到案外人的利益,比如查封、冻结或扣押了与案外人有关的财产等。一旦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人民法院不及时审查处理或处理不当,就可能诱发案外人对人民法院的不满而上访。 (三)不能公平地保护被执行人的利益。实践中,个别执行人员就案办案,抛开社会稳定搞执行,即过分强调对权利人权益的保护,而忽视了对被执行人权利的保护,从而引发被执行人的上访。比如,超标的查封或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查封或扣押、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必需生活用品;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处理不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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